010-87687239          010-87688211
   010-69243484   13910407259(微信同號)

一虛擬幣資金盤騙了455023人 傳銷首犯獲刑七年

 二維碼
發(fā)表時間:2020-10-24 11:56作者:鷹鑒來源:鷹鑒

10月22日, 湖南省常德市安鄉(xiāng)縣人民檢察院對外披露了一起特大虛擬貨幣傳銷案件的起訴書。鷹鑒在該起訴書上看到,山東省鄒城市男子靳某光受純資金拆分盤“DGC項目”的啟發(fā),制定出了一套虛擬幣的運行模式及獎勵制度,短短一年多的時間在全國各地騙了45萬余人,收取傳銷資金高達10億余元。

2017年初,靳某光受“共享數字貨幣”純資金拆分盤項目(英文簡稱“DGC”)的啟發(fā),與董某蘭商議,以助推人民幣國際化為幌子,虛設“金磚儲備資產貨幣中國運營總部”,虛構“中國金融建設第一期虛擬資產工程”項目(以下簡稱“金磚項目”),在廣西玉林市租房作為其總部辦公地點,冠以國家項目之名,推廣發(fā)行由所謂“中國經濟學術研討小組”、“三家銀行數字研究團隊”、“虛擬資產儲備庫”聯合研發(fā)的“金磚儲備資產貨幣(GRDC虛擬幣)”。


根據靳某光、董某蘭二人共同設定的金磚項目銷售模式及獎勵計劃,金磚項目是采用二局各五拆模式,擬發(fā)行32億枚GRDC虛擬幣。新會員不能自己注冊,只能通過上線會員購買積分注冊,投資600元為一份。


二人還精心設計“四大收益”、“三大獎勵”作為會員的獎勵,激勵會員發(fā)展下線會員,從收取的會員費中提取獎金,根據業(yè)績檔次獲取獎勵。“四大收益”即靜態(tài)純收益、動態(tài)獎金收益、動態(tài)業(yè)績收益、股權收益。“三大獎勵”即獎10克金幣、30克金條、50克金磚。


2017年5月7日,被告人萬某某經上線會員楊某某(另案處理)推薦學習了解該項目的模式和獎勵制度后,投資注冊成為該項目會員。


為了發(fā)展下線會員以獲取更多收益,犯罪嫌疑人萬某某多次拉人進入姚某(已判刑)創(chuàng)建的“中國金融建設第一期虛擬資產工程項目”微信群、自己創(chuàng)建的“GRDC學習群”,多次轉發(fā)該項目宣傳資料并在多個微信群為會員講解。


2018年3月,靳某光找到福州新影縱橫網絡科技有限公司,開發(fā)出用于管理會員及會員業(yè)績的互聯網會員系統,租用的服務器位于美國境內。


2018年4月1日,該項目管理系統正式上線運行,靳某光負責系統維護,董某蘭為主負責市場管理,在撰寫虛假項目資料、制作講課音頻后,通過微信群大勢宣傳、發(fā)展會員。該項目沒有任何產品,會員繳納的會員費均流入靳某光、董某蘭名下或其控制的銀行賬戶。


至案發(fā),“金磚項目”共發(fā)展下線會員455023人,收取會員費10.44億余元。其中,萬某某發(fā)展下線會員共30層189447人,收取會員費1.5億余元,對傳銷組織的擴大起了關鍵作用。


2019年5月14日,萬某某主動向湖南省安鄉(xiāng)縣公安局投案,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安鄉(xiāng)縣檢察院認為,萬某某的行為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追究其刑事責任。


另外,鷹鑒還了解到,該傳銷團伙首犯靳某光、董某蘭等11人因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被安鄉(xiāng)縣人民法院判處7年到10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罰金300萬元到5萬元不等。[聲明:此文來源于鷹鑒。轉載此文是為了避免更多的群眾上當受騙。若有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聯系我們,我們將及時更正、刪除,謝謝!]

咨詢點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