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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獄中的“傳銷大佬”21歲小伙騙得百萬元 江都警方出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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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表時間:2021-01-01 16:09來源:今日江都

2013年9月,公安部公布10個典型傳銷案例,其中有一個是“云數貿”傳銷,2019年5月,法院對“云數貿”首犯張健作出有期徒刑12年,并處罰金200萬元的判決。

然而近期,本該在服刑的張健竟然又出現了,并繼續(xù)領導著“云數貿”傳銷犯罪。

日前,江都警方通過調查獲悉,真正的張健依舊在獄中服刑,而此次出現的“張健”,則是1999年出生的男子林某冒充的,林某通過冒充張健,扯著“云數貿”的大旗行騙,騙得幾百人共計100多萬元。

投資一塊錢,能分紅數百上千元

去年10月,東北人老牛在一個微信聊天群里,遇到了“張健”。當年“云數貿”案件,在東北地區(qū)影響不小,老牛也知道張健已經入獄服刑,因此看到張健在微信群里聊天,很是意外。“張健”在私聊時告訴老牛,自己“有些關系”,目前處于自由狀態(tài)下,并且“云數貿”基金也尚在運行中。

聽到“張健”解釋,老牛覺得這是個“手眼通天”的人物,對“張健”升起崇拜感。“張健”告訴老牛,“云數貿”實際上是一個基金,只是目前基金處于封閉狀態(tài),等基金解封后,所有股東都可以分享基金分紅。“張健”說,“云數貿”就像一個大水缸,在封閉階段,是“蓄水期”,股東們可以向里面投錢,“基金投資了一些項目,這些項目收益很大?;鸾夥夂螅顿Y越多股東,分紅收益越多?!?/p>

“張健”告訴老牛,基金封閉階段,投資一塊錢,就會計數百上千的積分,基金解封后,憑借票據,就能拿到與積分數字相同數額的現金分紅。如此高的回報率,老牛很心動,于是投資1000元,購買了“云數貿”旗下一項水果項目的一個套餐,獲得10萬積分,并收到“張健”寄來的一箱蘋果。

大媽“投資理財”,引起警方注意

用“張健”的話說,投資“云數貿”,大家就都是“云家人”了。對于“張健”,老牛很尊重,在得知“張健”會在“云家人”里收徒弟后,老牛支付“張健”3000元拜師費,成為“張健”的門下弟子,這3000元,也讓老牛多了幾十萬的積分。

此后,“張健”讓老牛發(fā)展下線,吸引更多人投資基金,讓更多人能獲得基金的回報,而作為聯系人的老牛,也能根據下線人數、投資金額等,獲得不等的積分。此后,老牛根據師傅的指示發(fā)展下線,今年10月,在一個聊天群里,老牛結識江都退休大媽祝阿姨,并向祝阿姨講述“云數貿”的種種高回報。

祝阿姨投資1100元,通過老牛購買“云數貿”旗下一項人參項目的套餐,獲得10000積分,并收到20根小人參。前不久,網格民警在走訪中聽到祝阿姨和其他群眾分享“投資心得”的消息,察覺到祝阿姨極有可能是上當受騙,隨即向祝阿姨了解情況,當聽到“云數貿”三個字后,民警皺起了眉頭。

“云數貿”死灰復燃?原來是有人冒充大佬

對于公安部公布的典型傳銷案例“云數貿”,民警自然不陌生。“云數貿”卷土重來了?民警高度重視這一警情,通過詢問調查,得知祝阿姨的上線老牛是身處東北黑龍江,隨即趕赴當地將其抓獲。老牛供述,自己這一支發(fā)展較晚,他的手下一共也就十多個下線。被抓后,老牛依然對“云數貿”的高額回報和師傅“張健”深信不疑,“師傅是不會騙我們‘云家人’的!”

那么,老牛的師傅到底有沒有騙他呢?民警從老牛處順藤摸瓜,得知老牛所謂的師傅“張健”,其實是一名1999年出生的小年輕林某。在查獲林某在吉林某地后,民警趕赴當地將其抓獲。

據悉,林某是一名農產品銷售,此前曾聽聞過張健以及“云數貿”的故事,他認為扯著“云數貿”的大旗,能夠忽悠到妄想“天上掉餡餅”的人,便從2019年初,假冒起“張健”四處行騙。打著“云數貿”旗號,設計“投資基金,獲得分紅”的騙局,很短時間里,林某就騙到了數十人。

幾百人被騙,涉案金額逾百萬元

為吸引更多人上當,去年下半年,林某結合銷售的本職工作設計騙局,他給“云數貿”按上投資農業(yè)項目的“帽子”,以“購買農產品兌換基金積分”的方式,吸引受害人購買農產品,包括人參、蜂蜜、水果等。如此一來,林某不僅解決了自己的銷售任務,還靠著這些農產品吸引到更多受害人“投資”。

為騙得更多錢,林某還打著“張健”的名義收徒弟,每名徒弟收取3000至5000元不等的“拜師費”。經統(tǒng)計,林某累計收了10多名徒弟,這些徒弟都是他在群里認識的,雖然沒和“師傅”見過面,但徒弟們都對“張健”十分信任,他們哪里會想到,自己拜的師傅竟然是假的。

據悉,“張健”的每名徒弟都是他的二級下線,此外,徒弟們也分別發(fā)展了十幾人到幾十人不等的下線,形成了幾百人“云家人”集體。經查,林某案涉及案值累計超過百萬元,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之中。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之一【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組織、領導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并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fā)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xù)發(fā)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活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jié)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警方提醒

凡是宣傳與“張健”有關的平臺,都是冒充詐騙,切勿相信!天上不會掉餡餅,任何事情不可能說像傳銷組織宣傳的那樣,在那么短的時間,給你幾十萬甚至上百萬的回報,那是絕對不可能的。民警提醒廣大市民遠離傳銷,遠離詐騙,只有辛勤勞動,才能獲得豐收的果實。(作者:江都融媒體中心記者 王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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