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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返利丨號稱“消費返利”,1000多人損失2000多萬元 二維碼
發(fā)表時間:2021-03-22 20:44作者:宜昌市地方金融工作局來源:宜昌市地方金融工作局 “消費等于投資”“消費等于賺錢”……這樣的“消費返利”騙局,一年時間讓宜昌市1000多人上當受騙,損失2000多萬元!
羅某某、沈某某等人于2019年1月成立湖北某爾商貿(mào)有限公司,8月建立微信公眾號商城平臺開展消費返利經(jīng)營活動。 其運營模式為:投資人在其商城平臺一次性“購物”2600元為一個訂單,可獲得價值平臺標價600元的實物商品(價格遠高于市場價),剩余2000元商品由平臺代為銷售后返還收益2800元,多買多得。同時,投資人可以成為平臺分銷商,獲得平臺開店資格,在平臺“銷售”商品發(fā)展會員下線,每單獲取200元的現(xiàn)金提成和40分的平臺積分;下線會員再發(fā)展會員,上線會員每單可獲得80元現(xiàn)金提成和40分平臺積分。 該公司逐步建立了一個“金字塔”式的“分銷商”關系網(wǎng),很多市民為了追求高額返利回報不惜刷信用卡、貸款甚至賣房參與其中。 目前,湖北某爾商貿(mào)有限公司和羅某某、沈某某等人已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由于該公司并無實體產(chǎn)業(yè),資金幾乎全部用于填補投資虧空和個人揮霍。投資人在平臺的購物及投入金額幾乎面臨全部損失的局面。 不法分子利用“網(wǎng)上商城”或“網(wǎng)上商城+實體”等互聯(lián)網(wǎng)模式開展“消費返利”騙局,將非法集資與傳銷、合同詐騙等經(jīng)濟違法犯罪行為相互交織在一起。 他們先采用傳銷手段對投資人進行洗腦,不斷對參與人灌輸盈利模式,犯罪分子放長線釣大魚,讓前期參與人都按時足額收到返利,營造良好信用口碑,達到口口相傳快速發(fā)展下線的目的;再許諾高額回報,以“消費投資”“預付消費”“充值”等方式吸收公眾資金;不法分子名為代銷返利,實為直接返利,來掩蓋無經(jīng)營實體、無任何合法收入來源的基本事實,完全靠高額回報發(fā)展下線維持運營,發(fā)現(xiàn)異常馬上將平臺資金轉移,卷錢跑路,讓投資人損失慘重。 在此提醒廣大市民,冷靜識別正常商家返利促銷活動和“消費返利”騙局。凡是宣傳購物享受高額甚至全額返還消費款的,要高度警惕;凡是要求加入者繳納入門費,并“拉人頭”發(fā)展人員加入,靠發(fā)展下線獲得提成的,要高度警惕;凡是沒有實體經(jīng)營場所,購物沒有實物商品交割,代銷商品后返還收益的,要高度警惕。 按照有關規(guī)定,參與非法集資不受法律保護,風險自擔,責任自負;參與傳銷屬違法行為,將依法承擔相應責任。廣大長沙市民在簽訂投資理財合同前要多和專業(yè)人士商議,不妨撥打防非志愿者咨詢服務熱線0731—84212345進行免費咨詢,謹防上當受騙。 [此文來源:宜昌市地方金融工作局,版權說明:以上文字及圖片來源于網(wǎng)絡,僅供學習和交流使用,不具有任何商業(yè)用途,其目的在于傳遞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平臺贊同其觀點。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涉版權或來源標注有誤,請及時和我們?nèi)〉寐?lián)系,我們將迅速處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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