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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萬會員,270個層級,“民族潤滑油產業(yè)”有啥貓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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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表時間:2022-06-12 21:31作者:檢察日報來源:檢察日報

老相識以生產、銷售潤滑油名義成立公司

以購買潤滑油繳納會費作為入會條件

采用無限層級返利

案發(fā)后幾人均不認罪

……

2020年3月,山東省桓臺縣公安局接到群眾舉報,稱縣內有人以銷售潤滑油名義發(fā)展下線會員入會,并以發(fā)展會員的數(shù)量作為返利依據(jù)。經查,截至案發(fā),該組織已發(fā)展會員11萬余人,會員形成層級270層,涉案金額3.69億元。經桓臺縣檢察院提起公訴,2021年11月4日,法院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分別判處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二年至九年不等的刑罰,并處150萬元至80萬元不等的罰金。一審判決后,三名被告人提出上訴。近日,二審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犯罪嫌疑人指認贓物

老相識成立公司,拉人入會

群眾舉報的這家公司位于山東省濟南市,名為山東華汽動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汽公司”)。公安機關偵查發(fā)現(xiàn),犯罪嫌疑人許輝建、張晶、何偉超是老相識,他們經常到處學習“銷售模式”,再在一起相互切磋。2017年底,三人來到濟南,開始發(fā)展他們所謂的“民族潤滑油產業(yè)”。

2018年5月,許輝建、張晶在濟南市注冊成立了華汽公司。許輝建文化水平高、思路清晰、口才也好,他作為華汽公司的實際控制人,任該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負責公司的全部事務。張晶任副總經理,負責后勤事務。何偉超為銷售總監(jiān),負責銷售工作。三人領導該公司制作網站、召開推介大會、培養(yǎng)講師、找代工廠加工潤滑油,并對外宣傳公司的經營模式,達到拉人入會的目的。

“返利模式”助力斂財

圖片來源于網絡,與正文無關

三人將“取經”獲得的營銷模式加以發(fā)展后創(chuàng)設了他們公司的返利模式:要求入會者通過購買不同數(shù)量的潤滑油獲得會員資格,會員資格分為幾檔,有銀卡會員(入會費1700元)、金卡會員(入會費3400元)、鉆卡會員(入會費6800元)、VIP會員(入會費17000元),再以分享獎、銷售獎、推薦獎、管理獎、幸運獎等高額積分返利(返利可按1∶1兌換現(xiàn)金)為誘餌,引誘會員積極發(fā)展下線會員,并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以發(fā)展人員的數(shù)量作為返利依據(jù),引誘參加者繼續(xù)發(fā)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

截至案發(fā)之日,華汽公司已發(fā)展會員11.2萬人,共計270個層級,收取會費3.69億元。何偉超直接或間接發(fā)展的下線會員有241個層級、10.6萬人,獲得返利2600萬個積分。

案發(fā)后,偵查機關查封了用涉案資金購買的六套辦公房產及一套住宅,凍結了近2000萬元的保險、涉案賬戶的數(shù)百萬元資金以及涉案股權等。另外,何偉超主動上交了100余萬元贓款。

不認罪不影響定罪

圖片來源于網絡,與正文無關

庭審過程中,三名被告人均不認罪,稱華汽公司并非以發(fā)展會員為目的,而是為賣貨發(fā)展代理經銷商。

公訴人從該公司返利模式的表現(xiàn)、結果及資金流向三個方面進行了詳細闡述:從返利模式的表現(xiàn)看,以分享獎為例,會員A繳納1700元會費入會后,發(fā)展下一層兩名會員B、C,A即能獲得680個積分返利,B、C繼續(xù)發(fā)展下層會員,A能獲得1360個積分返利,同時B、C能獲得680個積分返利,且A、B、C的下線繼續(xù)發(fā)展下線,上層的會員能夠繼續(xù)無限層級獲得返利。

這種返利明顯不符合以銷售產品為目的的公司可能設定的返利模式。從這種返利模式的結果看,案發(fā)前該公司收入會費3.69億元,已對會員發(fā)放獎勵積分3.65億個,即該公司將收取的會費幾乎全部用于給上層會員返利。盡管該公司將應發(fā)放的40%積分暫時鎖定,不能立即兌換,但隨著新會員的減少,鎖定的積分也將很快用盡。

從被告人明知公司的經營模式難以長期為繼、收取會費后仍將會費用于以本人或其他關系人的名義購買動產和不動產的行為看,足以認定三名被告人騙取他人財物的主觀故意。該公司是三名被告人組織、領導的傳銷組織。

最終,法院經審理認為,許輝建、張晶、何偉超以華汽公司為網絡傳銷平臺,以銷售潤滑油為幌子,要求參加者購買一定數(shù)量的潤滑油獲得會員資格,并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以高額積分返利為誘餌,吸納資金,直接或間接以發(fā)展下線人員的數(shù)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的依據(jù),引誘參加者繼續(xù)發(fā)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社會經濟秩序,情節(jié)嚴重,三名被告人的行為均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遂作出上述判決。(文中涉案人員均為化名)

[此文來源:檢察日報 作者:郭樹合 朱鵬,版權說明:以上文字及圖片來源于網絡,僅供學習和交流使用,不具有任何商業(yè)用途,其目的在于傳遞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平臺贊同其觀點。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涉版權或來源標注有誤,請及時和我們取得聯(lián)系,我們將迅速處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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