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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一男子不服管遭傳銷團伙捂死 拋尸路邊(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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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表時間:2014-02-10 20:02作者:郭欽轉來源:海峽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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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廣東帶回的部分犯罪嫌疑人

東南網2月10日訊 路邊驚現一具男尸,警方現場勘查后初步推斷為醉酒猝死,但尸檢結果顯示,其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000mg/100ml以上,是醉酒標準的10多倍,非常人所能達到。

是猝死?還是他殺?經過10多天的偵查,漳州警方終讓此案真相大白:竟是傳銷團伙所為,將不服管理、企圖逃跑、大喊大叫的受害人用濕毛巾捂死后,制造醉酒猝死假象拋尸路邊。

猝死?男尸沒有明顯致死傷

這具男尸,1月14日11時許在漳州市薌城區(qū)石亭鎮(zhèn)漳華路烏石小學附近的路邊被發(fā)現。

薌城公安分局刑偵大隊民警現場勘驗:死者約30歲,身份不明,身上沒有明顯致死傷,且尸體表象、病理特點高度符合飲酒過量猝死的特征。

不過,幾天后,法醫(yī)鑒定結果推翻了這一初步推斷。

法醫(yī)鑒定結果稱,死者死亡時間約為1月13日晚至14日凌晨時間,血液中酒精含量達1000mg/100ml以上,是醉酒標準的10多倍之上,大大超過儀器檢測范圍。

“正常人怎么能喝下那么多酒,致使血液酒精含量達到醉酒標準的10多倍之上?”辦案人員質疑。

而且,鑒定結果中還稱,尸體附近找到一件黑色上衣留有少量血跡,DNA比對證實與死者吻合;死者嘴唇邊有一處幾乎查看不到的被壓迫過的“血印”。

這些,都不是醉酒猝死所能解釋的。是猝死,還是他殺?漳州警方市、區(qū)兩級刑偵部門立即啟動命案偵破工作機制。

他殺!竟是傳銷團伙所為

在辦案過程中,死者身份一直無法得到確認,給辦案帶來了難度。起初,辦案民警從案發(fā)現場附近10余個店鋪調取了監(jiān)控,但始終沒能找到有價值的線索。

不過,通過反復勘查案發(fā)現場,并逐漸擴大尋找范圍,辦案民警最終在案發(fā)現場附近的一家工廠一處不顯眼的屋檐下,發(fā)現一個監(jiān)控探頭,該探頭正對著通往案發(fā)現場的路口。

監(jiān)控視頻里,民警發(fā)現1月14日的凌晨1時許,一名男子打著電話經過,手上拿著一件疑似遺落在案發(fā)現場的黑色上衣。

根據該嫌疑男子的體貌等特征,警方鎖定了一伙以黃某明(男,湖南人,31歲)為首的20名傳銷人員。經進一步調查取證,警方確認死者系他殺,且是該傳銷團伙所為,并認為發(fā)現尸體的地方可能為第二案發(fā)現場。

1月27日,薌城公安分局專案組分兩路,在薌城區(qū)和廣東惠州兩地,將以黃某明為首的20名犯罪嫌疑人悉數抓獲。

死因:不服管理被濕毛巾捂死

經查,1月13日晚上,犯罪嫌疑人黃某明伙同其他傳銷犯罪嫌疑人,在漳州市區(qū)瑞京花園小區(qū)一出租房內,用濕毛巾將受害者捂死。

據犯罪嫌疑人交代,受害人1月13日當天被帶至該傳銷窩點,但因為不服從管理,企圖逃跑,甚至踢破了房門,并且大喊大叫。為阻止其叫喊,一群傳銷團伙成員七手八腳將其按倒,并用濕毛巾捂其口鼻致受害人死亡。

發(fā)現受害人死亡以后,為制造飲酒過量猝死的假象,犯罪嫌疑人往受害人嘴里灌下1瓶半的白酒。然后,三名傳銷人員將剩下的半瓶白酒灑在各自身上,裝成一群醉漢,背著受害者搭上出租車,將尸體拋到石亭鎮(zhèn)烏石村的路邊。

目前,黃某明等9人因涉嫌故意殺人罪已被薌城公安分局刑事拘留,高某軍(男,27歲,河南人)等9人因涉嫌組織領導傳銷罪被刑事拘留,另兩人尚不構成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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