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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網(wǎng)絡交友 勿踏傳銷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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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表時間:2018-04-30 19:34作者:黃永東來源:宜春新聞網(wǎng)

數(shù)年前,江西利元律師事務所的龍庚云讀了一本慕容雪村先生寫的書,書名叫《中國,少了一味藥》。書中記載的是慕容雪村2009年年底在江西省上饒市臥底“傳銷組織”23天的真實經歷,該書揭示了一個瘋狂而黑暗的傳銷世界。慕容在書中寫到:“在那黑暗的二十三天,我看到善良的好人被騙子愚弄,過著悲慘的生活;我看到人們背井離鄉(xiāng),為一個謊言虛耗時光;看到被踐踏的倫理和情感,每個人都在欺騙自己的親人;我看到病體孱弱的老人、營養(yǎng)不良的青年,他們經過邪惡的教育,越發(fā)乖張和貧窮,對社會抱著深深的敵意;我看到家破人亡的慘劇,也看到洗腦的嚴重后果……”


2016年5月,龍庚云碰巧在宜春辦理了一個與傳銷有關的案件,案件的情況與慕容雪村先生在書中所記載的內容很是相似,足見七年過去了,傳銷這個病毒不但沒有消亡,而且還繼續(xù)在全國各地肆虐。他不由得將辦理此案的經過告訴記者,以警醒世人。


  a.天上掉下個“林妹妹”


小朱是一名網(wǎng)絡IT男,大學畢業(yè)之后應聘到廣東深圳市某電子科技公司上班,從此開始了每天沒日沒夜的“程序猿”的工作,沒有時間談戀愛,加上自己又是來自湖南農村,家庭條件不好,工資收入也不高,工作三四年,根本不敢想在深圳買房買車的事情,眼看二十七八歲了,到了談婚論嫁的年紀,可還是一直找不到女朋友,家里父母一直很著急。


后來有一次,小朱在看電視時,看到某婚戀網(wǎng)站的廣告,小朱就抱著試一試的態(tài)度,到該網(wǎng)站上進行了登記注冊,沒想到沒過多久,確實就有了效果,很快,小朱就收到幾個女會員的邀約。聊了一段時間,小朱被一個叫小麗的女網(wǎng)友打動了。從照片上看,小麗面容姣好,漂亮可人,而且關鍵的一點是,小麗不嫌棄小朱的出身,也不管他有沒有房和車,并且告訴小朱,只要他肯努力就行,兩人可以一起共創(chuàng)美好未來!面對如此美麗大方又善解人意的女孩,小朱自然毫無抵抗能力,很快墜入愛河,在網(wǎng)上與小麗愛得如漆似膠,十分甜蜜。真是天上掉下個“林妹妹”!小朱為自己能找到這么一個賢惠的女朋友感到由衷的高興。


在與小麗談了一段時間之后,小麗告訴小朱,她在江西省宜春市從事化妝品生意,希望小朱能夠辭掉深圳的工作,到宜春與她一起創(chuàng)業(yè),共建他們美好的小家!在小麗的鼓動下,小朱于2016年5月13日辭去了他在深圳的工作,收拾行李,滿懷欣喜地準備去宜春與他相戀已久的女友相會。


  b.地上挖了個“大陷阱”


2016年5月15日下午4時23分,懷著對漂亮女友的深情愛戀,帶著對甜蜜愛情的無限憧憬,懷著對未來生活的美好向往,小朱踏上了從深圳北開往宜春東的高鐵。小朱以為等待他的將是小麗的甜蜜擁抱和香吻,或者是其他更深層次的發(fā)展,殊不知,此時等待他的卻是一場精心設計的陷阱,是他人生的一場噩夢。


5月15日晚上9點多,小朱乘坐的火車停靠在了宜春站。出站后,小朱迫不及待地給女友小麗打電話,告訴她自己已經到了宜春。小麗沒有到火車站來迎接他,而是告訴小朱,讓他打車到宜春中心城區(qū)的老步步高超市門口等她,她馬上就到。


小朱打車到老步步高超市門口后不久,小麗終于現(xiàn)身了,并且身邊還帶了一個女人,小麗跟小朱介紹說是她的表嫂。見面之后,沒有擁抱,沒有香吻,小麗問他累不累?并讓小朱晚上就到她家里休息。被愛情沖昏了頭腦的小朱,沒覺得什么不妥,反而覺得小麗似乎在向他暗示什么!就這樣,小朱一步步踏入了小麗等人早已布好的陷阱。


小朱和小麗、表嫂3人打車到了宜春市第二人民醫(yī)院附近的一處居民樓,小麗說她住五樓,父母不在,平時就她和她表嫂住,讓小朱帶上行李上樓住。


讓人沒想到的是,還沉浸在愛情甜蜜當中的小朱前腳剛進門,小麗后腳就將門關上,馬上就沖出五六個青年男子,將小朱控制,并將小朱的所有行李扣押了,包括他身上的皮帶、背包、手機,甚至連鞋子都繳了,然后進行了一番突擊審問。


此時的小麗和她表嫂已經不見了蹤影,小朱這才意識到自己上當受騙了,陷入了廣為人知的傳銷陷阱。


  c.遭受折磨被瘋狂洗腦


小朱誤陷傳銷魔窟后,傳銷組織的人不但將小朱身上的財物全部收繳,還對他進行了毆打,包括打耳光、卡脖子、拳打腳踢等,同時問小朱到宜春做什么?小朱回答說見女朋友。這伙人又對小朱進行了毆打,并告訴他,他們這里是做網(wǎng)絡營銷的地方,不是什么談戀愛的地方,進來之后就要守規(guī)矩,做業(yè)務,不能反抗,反抗就要挨打!


最后,這伙人還不忘問小朱服不服?不服就打到服為止!好漢不吃眼前虧。見此情形,小朱是不服不行!不服就打殘了!打完之后,這伙人還給小朱安排了一個指導老師劉某,由劉某負責對小朱的指導教育!


5月16日,小朱到宜春的第二天,愛情理想已經破滅,財物被收繳,人身被控制,吃飯、喝水、上廁所都有人監(jiān)視,小朱陷入了無邊的黑暗當中。


在這個僅有100多個平方米的三房兩廳居室里,住著12個來自全國各地的青年男子,他們從25歲到30歲不等,幾乎都是未婚男青年。他們雖然年紀相差不大,但是分工明確,“家長”朱某某負責“全家”的大小事務;劉某負責講課、培訓;張某、韓某等人負責看護新來的人員不能逃跑,不能自殺。同時,對于一些新來的不老實的人進行全方位的“教育”,如言語威脅、武力相加等,還有人專門負責買菜、做飯、搞衛(wèi)生。


大團體下面又有小團體,每兩到三個人組成一個小團體,再由小團體對新加入的成員進行洗腦教育,讓其盡快完成從新人向“老司機”的角色轉換。


根據(jù)各被告到案后在公安機關的供述,該傳銷組織所從事的是一個叫天津天獅有限公司的重大項目,該項目投資小、回報大,而且受到國家重點保護和支持,只要投入2800元,成為股東,然后發(fā)展下線,不出一年,就能拿到1040萬元的巨額回報!


由于小朱沒辦法反抗,也不敢反抗,5月16日開始,該傳銷組織開始對他進行洗腦授課,講述關于天津天獅有限公司合作項目的相關事宜,并由劉某對他進行“一對一”的“幫扶”教育,以便讓他能夠快速融入這個“大家庭”當中。


  d.逃出魔窟又進看守所


小朱誤陷傳銷魔窟的第四天,本案的另一受害人陳某也被小麗以談戀愛的名義騙到了該傳銷組織。


與小朱不同的是,山西人陳某被騙到該傳銷組織之后,情緒顯得非常激烈,與該傳銷組織的管理者發(fā)生了激烈的沖突。5月23日早上8點多,新來的陳某在上廁所期間,將衛(wèi)生間的鏡子打碎,以碎玻璃當武器,與該傳銷組織的管理者又一次發(fā)生了嚴重的沖突,陳某寡不敵眾,被打倒在地,還被該組織成員用毛巾敷臉,再往嘴里灌水,差點窒息死亡!雙方在打斗的過程中,巨大的聲響傳到樓下,樓下住戶報警,警方趕到現(xiàn)場,陳某才撿回一條命。同時,除逃跑的袁某、李某二人,該房中的其他傳銷組織成員都被一一抓捕歸案!


小朱看到警察來了之后,滿以為他可以得救了,馬上就可以回家。沒想到,5月23日下午,在宜春市公安局袁州分局湛江派出所做完第一次詢問筆錄之后,小朱就跟其他傳銷組織成員一起被關進了宜春市看守所。


公安機關給家屬的《拘留通知書》上面顯示,根據(jù)我國《刑事訴訟》第八十條之規(guī)定,小朱涉嫌非法拘禁罪被刑事拘留。


那么,為什么小朱會被公安機關以涉嫌非法拘禁罪進行刑事拘留呢?


根據(jù)我國《刑法》第238條之規(guī)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jié)的,從重處罰。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234條、第232條的規(guī)定定罪處罰。


原來,陳某在被騙到該傳銷組織之后,小朱雖然沒有參與對陳某的教育和毆打,但是被安排參與了對陳某的監(jiān)視居住,對陳某起到了一定的威懾作用,屬于刑法上的脅從犯。


陳某在被公安機關及時解救之后,被送往了宜春市第二人民醫(yī)院進行救治,好在救助及時,沒有造成大的不良后果,其傷情經宜春司法鑒定中心鑒定為輕微傷。


  e.受害人咋成了“害人者”?


一個月之后,小朱與該傳銷組織中的其他成員一起被袁州區(qū)人民檢察院以涉嫌非法拘禁罪向袁州區(qū)人民法院提起了公訴。


小朱因犯罪情節(jié)較輕,在檢察院審查起訴期間,經辦理此案的江西利元律師事務所的律師申請,檢察院為小朱辦理了取保候審手續(xù)。


2016年7月,袁州區(qū)人民法院對該起案件作出判決,認定劉某、張某等人構成非法拘禁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到一年零六個月不等,小朱構成非法拘禁罪,但因屬于脅從犯,犯罪情節(jié)較輕,社會危害性不大,被判處拘役六個月,緩刑一年,無需收監(jiān)執(zhí)行。


還有人可能會問為什么該組織的主犯等人沒有被定組織、領導傳銷罪?


根據(jù)我國《刑法》第224條之一規(guī)定:組織領導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并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fā)展人員的數(shù)量作為計酬方式或者返利依據(jù),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xù)發(fā)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活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jié)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本案中,因該傳銷組織尚未形成規(guī)模,參與人數(shù)也較少,社會危害性不大,尚未達到擾亂經濟社會秩序這一法定情節(jié),所以,未作組織、領導傳銷罪論處。


不過,讓人遺憾的是,截至小朱宣判之時,本案中以談戀愛之名誘騙小朱、陳某等人到宜春的要犯小麗一直沒有被抓獲歸案。小麗的逍遙法外,不知道還將導致多少無辜的單身青年男子又要被騙!


在此提醒大家:網(wǎng)絡交友需謹慎,不要輕易相信網(wǎng)絡愛情,你遇到的有可能是一個假女友——真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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