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87687239          010-87688211
   010-69243484   13910407259(微信同號)

“廣西一號傳銷大案”“1·18”傳銷系列案一審公開審理

 二維碼
發(fā)表時間:2013-09-09 14:59作者:許丹婷來源:廣西日報
導讀: 9月8日,南寧市西鄉(xiāng)塘區(qū)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受到社會各界關注的118組織、領導傳銷系列案。該系列案共有118名被告人,整個傳銷組織成員超過1900人,人員涉及新疆、安徽、四川、山東、甘肅等多個省區(qū)。 由于涉案金額特別巨大,該案在偵查階段被廣西公安廳


  9月8日,南寧市西鄉(xiāng)塘區(qū)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受到社會各界關注的“1·18”組織、領導傳銷系列案。該系列案共有118名被告人,整個傳銷組織成員超過1900人,人員涉及新疆、安徽、四川、山東、甘肅等多個省區(qū)。

   由于涉案金額特別巨大,該案在偵查階段被廣西公安廳列為“廣西一號傳銷大案”和“2012年全區(qū)打擊經(jīng)濟犯罪‘破案會戰(zhàn)’一號要案”。該系列案將分為3個案件進行審理,庭審時間預計將持續(xù)11天。

   公訴機關認為,在“1·18”組織、領導傳銷系列案中,各被告人以“純資本運作”經(jīng)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的方式獲得加入資格,并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間接以發(fā)展人員的數(shù)量作為計酬的依據(jù),引誘參加者繼續(xù)發(fā)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嚴重擾亂了國家正常的經(jīng)濟與社會秩序。各被告人同屬一個傳銷大體系,整個傳銷組織成員超過1900人且層級在40級以上,其行為均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的規(guī)定,依法均應當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追究118名被告人的刑事責任。

   法庭上,檢察機關出示了有關證據(jù),各被告人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充分發(fā)表了意見。各被告人的親屬、媒體記者及各界群眾100余人旁聽了庭審。目前該系列案還在進一步審理中。


咨詢點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