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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男“拉人頭”推廣“恒星幣”獲刑 二維碼
發(fā)表時間:2017-07-06 12:59作者:修ゞ心︷的痛來源:汕頭都市報 導讀: 近幾年來,國家嚴厲取締和打擊傳銷活動,然而,非法傳銷組織也不斷變換手段和花樣,披上了極具欺騙性與蒙蔽性的網(wǎng)絡外衣。前日,河源市連平縣人民法院依法審理了一宗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案,被告人劉某、鄭某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分別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 近幾年來,國家嚴厲取締和打擊傳銷活動,然而,非法傳銷組織也不斷變換手段和花樣,披上了極具欺騙性與蒙蔽性的網(wǎng)絡“外衣”。前日,河源市連平縣人民法院依法審理了一宗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案,被告人劉某、鄭某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分別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并各處罰金3000元和2000元。 據(jù)了解,2016年4月,“恒星幣”虛擬貨幣網(wǎng)絡交易平臺以經(jīng)營為名,要求參與者以購買“挖礦機”方式,利用“挖礦機”賺取“恒星幣”,并以發(fā)展人員數(shù)量作為返利,引誘參與者通過“恒星幣”繼續(xù)發(fā)展他人參與。被告人劉某、鄭某為該傳銷組織的成員。經(jīng)核查,被告人劉某的層級為22級,下線人數(shù)531人,下線層級13級;被告人鄭某的層級為23級,下線人數(shù)437人,下線層級12級。 連平縣人民法院經(jīng)審理后認為,被告人劉某、鄭某無視國家法律,積極推廣、引誘他人參加虛擬貨幣傳銷組織,對“恒星幣”傳銷組織的擴大起到關鍵作用,其二人的行為均已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公訴機關指控罪名成立。考慮到被告人劉某、鄭某在歸案后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從輕處罰。法院遂依法作出前述判決。 辦案法官提醒廣大群眾,需時刻提高警惕,慧眼識“傳銷”,切勿輕信一夜暴富、小投資高回報的謊言,以免誤入傳銷歧途而造成巨額財產(chǎn)損失。如發(fā)現(xiàn)網(wǎng)絡平臺涉嫌傳銷,應及時報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