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特別關注
打傳動態(tài)
在線客服
|
北海 “山西體系”17名傳銷骨干受審 鐵山港破獲特大傳銷案 二維碼
發(fā)表時間:2019-08-17 14:28作者:北海晚報來源:北海晚報 8月8日,鐵山港公安分局聯(lián)合市公安局多警種奔赴我市相關小區(qū)及防城港、南寧等地,成功打掉特大傳銷團伙1個,抓獲傳銷“老總”14名,扣押涉案現(xiàn)金130萬余元,凍結資金300萬余元。
鐵山港破獲特大傳銷案 5月中旬,鐵山港公安分局刑偵部門強化信息研判獲悉,有一伙人長期在北海、防城港、南寧等地從事傳銷,并且涉及人數(shù)眾多,活動頻繁。為將該團伙連根拔起,該分局成立以刑偵、網偵、經偵和派出所為主的專案組,開展偵查工作。 經連續(xù)兩個月在我市、防城港、南寧、山西等地來回奔波走訪調查,專案組成功掌握這一以山西籍胡某榮、蔡某堂等人為首的傳銷體系。8月初,辦案民警獲悉多名傳銷骨干成員計劃離開北海,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逃離北海,增加抓捕難度,鐵山港公安分局領導當機立斷,立即部署開展收網行動。 8月8日凌晨,該分局專案組聯(lián)合市公安局經偵、海防等部門,組成10個抓捕組分赴我市相關小區(qū)和南寧、防城港等地展開統(tǒng)一收網行動。經晝夜奮戰(zhàn),共抓獲“老總”級別的涉案傳銷人員14人,扣押涉案資金現(xiàn)金130萬余元,凍結資金300萬元,查封房產、涉案車輛一批,銀行卡100多張。 經審訊,犯罪嫌疑人胡某榮、蔡某堂等人供述,2010年開始到北海進行“資本運作”傳銷活動,通過鼓吹“1040”工程,拉周邊的親戚、朋友入伙,交69800元的所謂“注冊費”,然后不斷拉人入伙“升總”從中分得利益,發(fā)展至今涉案人員近千人,涉案資金4500萬余元。目前,胡某榮、蔡某堂等13人已被刑事拘留,1名犯罪嫌疑人因懷孕被取保候審,案件仍在進一步辦理中。 “山西體系”17名傳銷骨干受審 8月13日上午,楊某珍等17人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一案在海城區(qū)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該案件將擇日宣判。 經公訴機關依法審查查明,該“資本運作”傳銷組織在海城區(qū)進行所謂“人際網絡”傳銷活動,要求參加者需繳納6.98萬元或7萬元才能獲得加入資格,并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間接以發(fā)展人員的數(shù)量作為計酬、返利依據,引誘參加者發(fā)展他人參加進而騙取財物。 被告人楊某珍與另案處理的黃某、趙某剛、李某、陳某利、韓某紅等25人是以山西籍人員為主的“山西體系資本運作”傳銷組織內三級以上的更為上層的組織和領導者,其中,該體系又有若干分支。 2013年,被告人宋某芳、王某云、崔某等16人先后出資加入“山西體系”傳銷組織,成為組織成員后又組織和領導傳銷活動,直接或間接發(fā)展傳銷人員加入,通過發(fā)展下線收取加盟費或申購費,騙取財物。 2018年5月2日晚,公安機關在海城區(qū)蘇屋東新區(qū)榮華園小區(qū)內將被告人楊某珍抓獲,當場收繳部分傳銷申購單263份、“轉讓協(xié)議”51份,并收繳有原始傳銷體系圖的U盤一個。 至案發(fā)時,被告人楊某珍負責“山西體系”傳銷組織財務、賬目,收取傳銷申購單,計算傳銷上下線分成并利用銀行卡進行傳銷資金流轉,其下線已超過120人。被告人宋某芳、王某云、崔某等16人直接或間接發(fā)展的下線人數(shù)均超過30人但未達到120人,層級在三級以上。 破案后,公安機關共查封涉案房產9處、涉案車輛6輛,凍結涉案資金374241.88元。歸案后,被告人宋某芳、王某云等16人如實供述自己罪行。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楊某珍、宋某芳、王某云等17人組織領導傳銷活動,其中楊某珍情節(jié)嚴重,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法條,應當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此文來源于北海晚報,版權歸原作者,如有侵權,請聯(lián)系刪除] 反傳防騙快訊版權及免責聲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