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憤怒!多位父親陷入傳銷被辱罵毆打 兒女們不僅視若無睹還充當幫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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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表時間:2020-05-11 18:44作者:反傳防騙快訊來源:反傳防騙快訊

去年7月一篇標題為《蹊蹺!父親深夜墜樓,女兒卻著急將遺體火化,而且還沒通知家人!背后疑點重重》的新聞,迅速引發(fā)社會廣泛關注。經警方調查發(fā)現(xiàn),該起該起深夜墜樓案件背后隱藏了一個特大傳銷犯罪團伙。5月6日,海林市人民法院對外公開了該起深夜墜樓案的判決書,并詳細披露了墜樓事情的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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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被辱罵、毆打

女兒在旁邊竟視若無睹還幫忙


反傳防騙快訊在該判決書上看到,2018年5月份,被告人楊某給被告人李某報了一個新人計劃,要以闌尾炎手術為由將自己的父親楊某某騙到海林。同月11日下午,李某安排被告人李某慧、呂某坤配合楊某去火車站接楊某某。


當天下午,楊某某來到女兒的住處,發(fā)現(xiàn)是傳銷并要求離開時,李某打電話請示上級被告人劉某劍后,安排李某慧、楊某、呂某坤、楊某忠、周某波、張某玉采用堵門、撕扯、搶奪手機、監(jiān)視睡覺的方式,非法控制楊某某的人身自由,使其不能離開。次日凌晨3點,楊某某為逃離該傳銷窩點從三樓陽臺窗戶處墜樓死亡。


在該判決書上顯示,當天下午2點半左右,楊某某要帶其女兒楊某去醫(yī)院看病,李某慧等人以醫(yī)院周六、周天休息,大夫不在為由推脫。但楊某某執(zhí)意領著女兒下樓。


走到樓下,楊某某向其女兒表明這里是傳銷后,李某慧用眼神和動作示意楊某、呂某坤將楊某某強行拉回傳銷窩點。進入傳銷窩點后,楊某某因要打電話報警,李某慧又通過微信授意楊某、李某慧、呂某坤等人搶奪手機。


在撕扯過程中,楊某某的手機摔掉在地上,并摔成了三掰。楊某某一看搶不過來手機,便往門外走。楊某、李某慧、呂某坤三人便以拉拽、抱腰等方式再次將其拉到客廳。


楊某某看無法離開,跑到陽臺上,把頭伸出窗外,向外面大聲喊了三聲“救命”。


隨后,李某從外面進來,對楊某某進行辱罵、腳踹、扇耳光。楊某某被踹倒在地后,爬起來就給李某跪下,說:“大哥,你別生氣,我錯了,你讓我走吧”。李某說:“你就老實在這待著,看懂了你就走,今天是你姑娘讓你來的,不是我讓你來的,你走不走跟我沒關系,你跟你姑娘說”。


女兒睡到半夜

才知父親已經跳樓墜亡


當天晚上,李某安排楊某和李某慧睡在一個房間,楊某某和其他傳銷人員睡一個房間。晚上8點多,李某慧交代呂某坤晚上不要睡的太死,看著點,有什么事互相打電話聯(lián)系。


晚上9點40分左右,楊某聽到其父親去上廁所的聲音,想去看看,但李某慧沒讓楊某出去。晚上10點左右,楊某起來上廁所,路過客廳看到平常不在客廳睡覺的李某,卻在沙發(fā)上躺著玩手機。


凌晨1點左右,楊某好像聽到外面有人像在上廁所,便想起來看看是不是父親楊某某,但再次被李沒慧阻攔。一直到凌晨3點多,楊某才發(fā)現(xiàn)自己的父親跳樓墜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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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李某找到楊某,讓其把所有的事情都承擔下來。并交待“對警察說自己得闌尾炎,因為你爸讓去廣州做手術,你不去,就和你爸發(fā)生了爭執(zhí),你爸就跳樓了,不能暴露了我和李某慧他們?!?/span>


多名被告人揭秘傳銷內幕

對“新人”執(zhí)行“三環(huán)扣死”


多名被告人供述,該傳銷組織在發(fā)展“新人”前,推薦人要先寫一個計劃,并把計劃報給上級領導,確定“新人”人選后就會使用技巧,把“新人”騙到傳銷窩點,然后對“新人”執(zhí)行“三環(huán)扣死”,即扣時間、扣金錢、扣手機。


“新人”來之前,寢室長開會、由推薦人跟傳銷窩點里的人反應推薦人使用的技巧,并向上級領導協(xié)商后,由寢室長安排“新人”的住處,以及配合等等,并進行模擬演練。


“新人”來之后,不能讓“新人”單獨出去,配合人員必須跟在后面一起走,新人如果非要打電話,推薦人要在一邊看著,配合人員還必須陪著“新人”一起睡等等。


李某的供詞顯示,每月來“新人”都要通過他的審核后,在報告給被告人孫某梅,然后由孫某梅安排配合人員。除了要對“新人”執(zhí)行“三環(huán)扣死”外,如果“新人”要走,可以組織人員阻攔并軟硬兼施。



多名被害人陳述兒女將其騙入傳銷

被辱罵、毆打以及恐嚇


該判決書上還顯示,該傳銷組織除了非法拘禁楊某某外,還涉及多起非法拘禁。多名被害人在警方取證時均陳述,自己兒子、女兒以看對象、介紹工作為名騙到海林后,均被控制人身自由,并遭受到辱罵、毆打以及恐嚇。


2018年4月15日,被告人張某玉以“看對象”為名將其父親張某騙到海林市,李某安排推薦人張某玉、李某慧、程某到車站將張某接到傳銷窩點。張某聽了兩天課,發(fā)現(xiàn)是傳銷要求離開,李某便安排李某慧、程某、張某玉采用推搡威脅、扣手機、監(jiān)視睡覺的方式非法剝奪張某的人身自由,直至21日晚張某向傳銷組織交納會費后,才將其送往火車站。


同年4月20日,被告人李某旭以找工作為名將其父親李某某騙到海林市,李某安排推薦人李某旭、配合人李某慧、程某將李某某接到傳銷窩點。李某某發(fā)現(xiàn)被騙要回家,李某安排李某慧、程某、李某旭采用堵門、撕扯、搶奪手機、監(jiān)視睡覺的方式非法限制李某某人身自由,直至24日晚上允許其離開,并將其送往火車站。


“退役”后有數(shù)千萬“退役金”還能從政、從商?

“一夜暴富夢”讓他們失去了常識


那么,這到底是一個什么樣的傳銷組織,上述被害人的兒女們?yōu)槭裁慈绱死溲?、鐵石心腸,當看到自己的父親被他人非法拘禁,甚至被辱罵、毆打,都能無動于衷,甚至還幫助傳銷組織一起控制自己父親的自由?


反傳防騙快訊獲悉,該傳銷犯罪團伙實際上就是臭名昭著的“歐萊雅事業(yè)”、“3260扶貧計劃”。該傳銷組織假借國家的名義,以“歐萊雅事業(yè)”和“三商法”、“振興東北老工業(yè)基地”是國家暗中扶持項目等為名,通過上課洗腦等方式給“新人”灌輸歪理邪說,以及“一夜暴富”的夢想,并要求“新人”繳納3260元獲得加入資格,以直接或間接發(fā)展的人數(shù)作為晉升和返利的依據(jù),其晉升順序依次為會員、推廣員、培訓員、代理員、代理商。


同時,該傳銷組織還設立大總管協(xié)助被告人劉某劍、劉某輝等傳銷頭目的工作,總管下設領導層,負責管紀律、管學習、管安全、管排課。領導層下面有大組長和小組長負責銜接上下。每個傳銷窩點設寢室長一名,負責管理寢室人員學習、生活、發(fā)展新人以及發(fā)放獎勵工資等。


該傳銷團伙成員還鼓吹,當升到代理商后,每個月最低會有24萬元的“工資”高達。當下線產生18名代理商后,就可以出局拿到上千萬元到數(shù)千萬元不等的“退役金”,“退役”后還可以從政、從商、管理人際網等。


很明顯,上述多名被告人之所以如此冷血、鐵石心腸,在自己的父親,被非法拘禁,辱罵、毆打,還視若無睹的原因,就是他們已經被傳銷徹底“洗腦”,被一夜暴富夢沖昏了腦袋,失去了常識、理智,意識不到自己的行為有多么惡劣,給家人帶來了精神上和身體上的巨大傷害,甚至還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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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成加重結果

數(shù)罪并罰 首犯獲刑12年半


該案經審理后,海林市人民法院認為,劉某劍、劉某輝、孫某梅、仲某敏、吳某謙、李某的行為均已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和非法拘禁罪。其余八名被告人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其行為均已構成非法拘禁罪。在非法拘禁被害人楊某某過程中,造成楊某某死亡的嚴重后果,依法構成非法拘禁罪的加重結果犯。


為打擊犯罪,維護市場經濟秩序和社會管理秩序,保護公民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不受侵犯,根據(jù)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犯罪性質、情節(jié)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依照相關法律的規(guī)定,分別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非法拘禁罪,判處上述14名被告人12年6個月到六個月的有期徒刑和拘役,并處罰金5萬元到1萬元不等。其中,楊某某的女兒楊某犯非法拘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3個月。[此文來源反傳防騙快訊,版權歸原作者,如侵權,請聯(lián)系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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