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物返利”在我們日常生活中是很常見一種商業(yè)行為。商家在消費者消費過程中給予返利,以吸引消費者,增加消費黏度和忠誠度。通常的做法是,消費者在消費一定數量商品后成為商家會員而獲得某種資格后,享受商家給予各種優(yōu)惠。這種“購物返利”是否會成為傳銷活動或者傳銷犯罪,我們分別通過兩個案例來予以分析。案例一:A商家以會員卡為載體實行會員制,規(guī)定消費者購買2000元數量商品并交納100元手續(xù)費或者無購買商品行為但交納300手續(xù)費后即可申請會員卡。在獲得會員資格后,消費者可以享受商家提供的購物折扣、獎勵和優(yōu)惠。其中,購物折扣,針對不同商品享受優(yōu)惠率不同;同時還有積分優(yōu)惠,例如消費1元計入1積分,滿1000積分可贈送價值100元的禮品或者贈券。案例二:某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在互聯網上開設電子購物平臺,在購物平臺購置了積分商城等欄目??蛻糁Ц兑欢ㄙM用在購物平臺上認購商品之后獲得了平臺導購員的資格。之后要求發(fā)展3名1代代購,并間接發(fā)展12名2代導購就成為公司員工,并獲得每月1500元保險保單,1000元的底薪和直接發(fā)展下線8%、間接發(fā)展下線10%的提成。此后,每個層級發(fā)展4名層級會員后,可以升一級,并能獲得本部門業(yè)務提成,同時獲得公司總業(yè)績一定比例的分紅。這兩個案例,從形式來看有相似之處,即通過購買商品或者繳納費用以獲取相應的資格,這點似乎都滿足了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之一規(guī)定“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
在比較兩者不同事物時,不應僅停留在事務表面形式,更應該深挖其內核。兩者都存在“購買商品”的因素,但是傳銷犯罪的商品僅是噱頭或者工具,沒有真實商品。那么,判斷是否具有真實商品成為關鍵,根據之前辦理大量案例,經過總結,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予以判斷。1.是否存在真實商品,而非某種虛擬商品;
2.商品價值與價格是否存在巨大差異,是否貨真價實;
3.商品是否真實進入流通領域,是否實際交付給消費者;
4.商家是否有退換貨機制等售后服務等;
5.經營中,商家是銷售商品為目的還是以商品為工具,兜售其盈利方式;
經過上述幾個方面判斷后,最終得出的結論是肯定的,我們初步可以排除商家是以銷售商品為噱頭,這點不滿足刑法規(guī)定的傳銷犯罪“以推銷商品為名、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不構成傳銷犯罪。兩者除了“購買商品”有相似之處外,還都通過“購買商品”而獲取一定的資格,這兩者的資格也是有本質區(qū)別。在案例一“購物返利”會員營銷中,商家通過會員資格使得消費者在購物中享有優(yōu)惠,最大程度地滿足消費者消費需求。而這種優(yōu)惠是商家以轉讓自身利潤而提高消費者忠誠度和黏性,這樣能促使商家與消費者良性互動,擴大商品消費,以達到交易活動健康發(fā)展,有利于社會經濟的發(fā)展。傳銷活動的資格則不然,其資格是會員加入了傳銷組織,可以此發(fā)展下線人員,并從其發(fā)展的下線人員處獲得高額獎勵或者返利。正如例二,客戶在獲得資格之后可以發(fā)展一代、二代導購,并以其直接發(fā)展,間接發(fā)展導購分別獲得8%及10%的提成。
傳銷活動會員獲得優(yōu)惠和獎勵來源不同案例一商家以出讓自身利潤獎勵消費者,傳銷活動的優(yōu)惠或者獎勵是,將后加入者繳納費用獎勵給先加入者。這樣就需要不斷有新的人員加入并繳納費用,在沒有新人加入時,傳銷組織將崩盤,其目的不是為了擴大消費,促進經營,而是通過高額的獎勵機制,鼓勵加入者大量發(fā)展人員,進而不斷獲得非法利益。部分“購物返利”會員制模式在發(fā)展過程中,為了獲得更大的市場,除了提供實際商品返利促進市場之外,同時也推出購買虛擬積分,鼓勵消費者積極發(fā)展下線,并給予消費者高額返利或者獎勵,也可能發(fā)展成為傳銷犯罪。如江西某某生活公司依托太平洋直購官方網站,以開展電子商務為名,設計出虛擬貨幣PV為計量單位的不同等級消費積分返利的BMC電子商務模式,以高額利潤為噱頭,大肆宣傳,要求參與人員以購買商品或者繳納高額保證金作為加入資格,又以保證金返還和更大比例的返利為誘餌繼續(xù)發(fā)展下線人員,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間接以發(fā)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返利依據,騙取巨額保證金,嚴重擾亂社會經濟秩序,而被認定為傳銷犯罪。傳銷犯罪與“購物返利”會員制度除了是否有真實商品,消費者獲得返利資格以及優(yōu)惠資金來源不同之外,后者經營模式中是否具有拉人頭,層級,層級返利,以及騙取他人財物等內容區(qū)分重要內容。因此,我們在分析某種行為模式是否構成傳銷犯罪,不僅要看真實商品,還需要從層級,拉人頭,騙取他人財物等內容綜合考量。[此文來源:廣強經濟犯罪辯護,版權說明:以上文字及圖片來源于網絡,僅供學習和交流使用,不具有任何商業(yè)用途,其目的在于傳遞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平臺贊同其觀點。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涉版權或來源標注有誤,請及時和我們取得聯系,我們將迅速處理,謝謝!]